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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及其他货币流通单位的消毒
10.1 适用范围
本操作规范适用于本市银行和其他货币流通交易单位和个人。由消毒员执行。
10.2 卫生要求:
参照WS205-2001《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》
10.3 预防性消毒方法
10.3.1 接触货币人员手的消毒
一般情况下,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,需要消毒可采用75%乙醇棉球或有效碘醇250mg/L的消毒液,擦洗1~3min。接触货币工作人员的手每2小时采用75%乙醇制球擦拭一次,或用有效碘250mg/L消毒液,擦拭1~2min。
10.3.2 窗口台面消毒
对经常触摸的表面如柜台、桌椅、门把手、水龙头等部位,每天采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~500mg/L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,再用湿抹布擦净。
10.3.3 室内空气
(1)可用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或3%过氧化氢消毒液喷雾消毒15mg/m3,,作用30min,每日1次。
(2)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,使用过程中定期清洗过滤器过滤网,必要时采用消毒,消毒方法参照“第17空调系统消毒”。
(3)发生传染病或传染病流行期间,增加消毒次数。
10.3.4 钱币消毒
(1)对点钞机、电脑的键盘和鼠标等经工作人员间接或直接与钱币接触的物体表面,定期采用75%乙醇棉球清洗消毒。
(2)必要时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~500mg/L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,然后用干净湿抹布擦去残留消毒剂。
(3)对疑似污染需消毒的钱币,可采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器对需消毒的表面照射3~5秒,也可用紫外线消毒箱或臭氧消毒柜,操作时使各需消毒的表面充分暴露,按说明书要求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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