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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的消毒技术规范》
作者:  发布时间:2020-02-14  浏览量:2173
摘要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的消毒技术规范

 


2.1 适用范围和要求

本规范适用于一切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单位(医院、卫生院、保健院、卫生室等)和个人诊所的消毒。

 

2.2 门诊区公共场所和用品的消毒

2.2.1 空气消毒

诊察室和候诊厅空气应采取消毒措施,使其洁净度达到Ⅲ类环境的标准,即空气中的细菌总数≤500cfu/m3。

 2.2.1.1 消毒措施:一般情况下,开窗通风即可,在寒冷季节和夏季使用空调,不能开窗通风时,可采用下述措施:

1)过氧化氢空气消毒剂,过氧化氢含量3%,采用喷雾法,按15ml/m3,计算用量。喷洒后,密闭门窗作用30min。

2)过氧乙酸,喷雾或熏蒸:把过氧乙酸配成有效含量2%的水溶液,按15ml/m3喷雾,作用时间30min。

3)空气消毒机:可选用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机,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或臭氧空气消毒机等。使用方法和安装,按卫生部批准的说明书执行。

2.2.1.2 要求

1)一般情况下,每天结束门诊后消毒一次,第二天上班后开窗15min。

2)当有传染病流行时,应每天至少消毒两次,上下午结束门诊后各消毒一次。

3)传染病门诊应每天消毒至少两次。呼吸道传染病门诊应安装人在情况下可连续消毒的空气消毒机。接诊过程中均应开机消毒。

2.2.2 环境表面和物品的消毒:

门诊部用的物品一般按Ⅲ类环境物品要求,消毒后应达到细菌总数≤10cfu/cm2。可用擦拭和喷洒法消毒。

2.2.2.1 消毒方法:

可采用消毒液浸泡、擦拭。门把手、电话机、床头柜、桌面、橙子、一般诊察器材、水龙头、污染的墙面、地面等,可采用:

1)含溴或含氯消毒剂:二溴海因消毒剂、含氯消毒剂等,配成含有效溴或氯250mg/L~500mg/L的消毒液做擦拭、喷洒消毒或浸泡物品,作用时间15~30min。

2)用含醇和洗必泰或聚六亚甲基胍的消毒液,配成含洗必泰或聚六亚甲基胍3000mg/L~5000mg/L的消毒液,擦拭、喷洒,作用时间15min~30min,或浸泡消毒物品。

 3)用含过氧乙酸1000mg/L或过氧化氢3000mg/L的消毒液擦拭表面或浸泡物品, 作用15min~30min。

2.2.2.2 要求:

 一般门诊应每天消毒1~2次,当有传染病流行时,应每天多次消毒,传染病门诊应每接诊一个病人消毒一次。

 

2.2.3 工作人员手的消毒

门诊部属于三类环境,工作人员手上的细菌数应≤10cfu/cm2。

2.2.3.1 消毒方法:

1)用抗菌(或杀菌、除菌)洗液洗手。或肥皂洗手液流水洗手。

2)用1000mg/L碘伏洗手,作用1min~3min。

3)用胍类(洗必泰,聚六亚甲基胍)和醇类复合消毒剂,含胍有效成份1000~3000mg/L消毒液洗手,作用1min~3min。

4)用阳离子表面活性剂(单链和双链)和醇的复方消毒剂,洗手或擦手,作用1min~3min。

5)酸性氧化电位水洗手,作用1min~3min。

2.2.3.2 要求:

开始工作前和接诊病人后,应消毒双手。

2.2.4 门诊部厕所的消毒:参照本规范19.3执行。

2.2.5 床单位的消毒 采用床单位消毒器消毒,按卫生部批准的说明书操作。

2.3 病区公共场所环境和用品的消毒

2.3.1 病区表面和用品的消毒

2.3.1.1 消毒方法

1)病房和走廊地面可选用下述方法:

①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/L~500mg/L的消毒液拖擦,作用15min,一般情况下每天1~2次。有明确病原微生物污染时,应即时清洁消毒。

②用250mg/L~500mg/L二氧化氯拖擦,作用10min~15min。

2)护理站台面、公用物品表面、床头柜表面、门把手、电话机、水龙头等可选用下述方法:

①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/L~~500mg/L的消毒液擦拭,用品浸泡,作用15min~30min。

②用复方胍类、醇类消毒剂。胍类消毒剂含量3000mg/L~5000mg/L消毒液擦拭,用品浸泡,作用15min~30min。

 2.3.1.2 要求:

普通病区每天消毒1次,传染病区每天消毒2次或更多。墙面无明确污染时不必消毒,不常用的用品用后消毒,不必每天消毒。

 2.3.2 病房空气消毒

2.3.2.1 消毒方法

1)开窗通风,每天开窗1~2次。每次15min~20min。

2)过氧化氢复方消毒剂喷雾消毒,含过氧化氢3%,按15ml/m3喷雾,闭门窗,作用30min。

3)空气消毒机,按说明要求操作。

2.3.2.2 要求

1)一般病房,开窗通风即可,不必采用特殊消毒措施。

    2)重症病人监护室,应采用连续性消毒措施,可用人在情况下可使用的空气消毒机。

    3)住有呼吸道传染病病人的病房,应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,每天1~2次或更多。

    4)采用中央空调的医院,病房换气末端应有消毒装置,或输入病室经消毒处理的空气。以防病房间空气交叉污染。空调的消毒参照本规范第17章执行。

2.3.3 卫生洁具的消毒

   卫生洁具包括便器、痰盂、痰杯等,用后需进行消毒。

 2.3.3.1 感染性排泄物和分泌物的消毒

    一般排泄物和分泌物应加入消毒剂搅拌消毒后倒掉。可加入二溴海因消毒粉或含氯消毒粉,使有效溴(氯)浓度为5000mg/L,作用60min。

    一般排泄物和分泌物使有效溴或氯达到2000mg/L作用60min。

    卫生洁具用后,用含1000mg/L有效溴或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30min,用净水冲洗后凉干备用。

 2.3.3.2 要求

    每次用后消毒。

2.3.4 医务人员手的消毒

 2.3.4.1 消毒方法:参照本规范第2.2.3.1执行。

2.3.4.2 要求:

   1)医务人员手术前手的消毒,按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2002版3.6.2执行。

   2)一般医务人员手的消毒应每检查治疗完一个病人消毒一次。

2.3.5 床单位的消毒

2.3.5.1 消毒方法:采用床单位消毒器消毒,按卫生部批准的说明书操作。

2.3.5.2 要求:每个病人出院后,对其用过的床单位消毒一次。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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